科研开发处
 首页 | 部门概况 | 通知公告 | 科技信息 | 学报信息 | 学术委员会信息 | 学风建设 | 政策文件 |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征集“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科信函〔2026〕34号)
2026年04月30日   审核人:

科信函〔202634


关于征集“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征集“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研究领域教育专家。

二、专家职责

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政策制度咨询和课题指南编制论证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开题论证、中期指导与结题鉴定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审和应用推广工作承担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指导与评价工作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荐评审工作参与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有关学术活动。

三、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人民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

)高等学校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同时具备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者优先;

(四)熟悉教育科研相关政策和要求,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且取得较好研究成果:

高等学校专家须至少主持过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独著出版过教育教学类学术专著;

②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CSSCI来源期刊1篇以上;

③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类(或社会科学类)成果奖;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文件采纳。

(五)身体健康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特邀专家(含博士生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专家组长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须担任过管理职务且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

申报领域

职业教育领域(含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各公共基础类、各专业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学科专业及教育综合类。

以上教育综合类包括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教育评价、教师发展、德育、美育、心理健康等综合领域或专业方向。

推荐名额

高等学校:部属师范大学50名,其中组长20名;市属师范大学40名,其中组长20名;市属师范学院各30名、其中组长15名;具有师范类专业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各25名,其中组长10名;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含职业本科)各20名,其中组长10名;民办本科院校各15名,其中组长5名;公办专科高职院校各15名,其中组长5名;民办专科高职院校各10名,其中组长3名。

工作要求

(一)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二级管理单位审核推荐、市级审批公布等程序进行。

(二)每位专家选择教育研究领域不超过2个,每个研究领域选择学科或专业不超过3个。

(三)申报人须在“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申报将于515日零时至2424:00对外开放,由申报人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四)其他详见通知文件,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切实把握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规定按时申报。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pdf



科研开发处

2026430


附件【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十五五”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3-2010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重庆市蒿枝坝都市工业园(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邮编:408000 联系我们:cqgmywlzx@163.com

党政办:023-72806399(传真) 招生热线:023- 72806301 72806302 72806303 渝ICP备500102015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