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函〔2026〕1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涪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6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涪陵发展实际开展社科研究,坚持基础理论性研究和应用对策性研究并重,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明确了2026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应结合工作实际或学科优势或前期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指南》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所有选题条目和“一般项目”选题中标“*”的条目为方向性条目,申请人须在选题条目基础上,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和侧重点,设计具体申报题目。基础理论性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学科范围
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即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申报条件
(一)在涪陵区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专家或领导书面推荐;
(三)本年度拟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增设青年人才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科级及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副处级及以上)的同行专家、领导进行书面推荐;青年人才项目未单列选题,申报人可从《指南》所列的所有条目中进行选择;
(四)申请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且同时满足条件(二);
(五)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六)2026年3月2日前有涪陵区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未结项或暂缓结项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七)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八)2021年以来(含2021年)被撤项的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国家、市级、区级)负责人不能申请。
五、工作安排
1. 校内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
2. 报送方式:项目申报人需通过智慧校园—科研管理系统 —纵向项目—项目申报—2026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以及《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5),且填写《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时不得改动表格内容和格式;
(2)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科研诚信与项目执行承诺书》(附件7)扫描件。
校属各单位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后,将《2026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各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以“1夹9”(1份申请书内夹4份申请书,且5份活页单独夹入)方式报送至科研开发处办公室(办公楼407室)。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结项最终成果名称需与项目立项名称完全一致;
(二)若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需结项前一个月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经区社科联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三)最终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撰写(详见附件6)。
附件:
1.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年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涪区社发〔2026〕4号).doc
2.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指南.doc
3.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4.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doc
5.2026年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doc
6.最终成果规范格式.doc
7.科研诚信与项目执行承诺书.docx
科研开发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