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函〔2025〕52号
关于征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渝教科函〔2025〕42号)文件要求,现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及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可转化科技创新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三大类,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高校可转化科技创新成果
重点征集近3年内通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或自主投入研发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通过第三方评价(含鉴定、验收、结题、评审、评估等),可供转化并能形成一定规模效益的科技创新成果;或可直接应用于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已通过转让、许可(普通许可除外)、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成果,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重点征集近3年内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相关赛事中获得省赛银奖以上奖项,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和市场潜力的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
重点征集与山东政府、高校、产业园区及企业在以下方面已经达成或有意向开展的合作项目:
1.校校合作:与山东省高校在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平台共建共享、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已达成或拟推进的合作项目。
2.校地合作:与山东省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已达成或拟推进的合作项目。
3.校企合作:与山东省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共建平台、人才培养与输送等方面已达成或拟推进的合作项目。
二、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全面系统梳理本单位相关情况,认真组织填写《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征集表》(附件3)、《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表》(附件4),于11月14日(星期五)16:00前统一通过“OA-办公系统”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鲁渝协作项目征集”。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渝教科函〔2025〕42号).docx
2.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征集表.docx
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征集表.docx
4.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表.docx
科研开发处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