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渝教规办〔2025〕4号)要求,现将开展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申报
课题申请人均须认真仔细审读《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三)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3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30日后出生)。
(四)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三)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单位。
三、限项条件重点审查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三)“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
四、报送要求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需于5月28日前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人和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咨询市规划办,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3-63853100。
附件:
1.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渝教规办〔2025〕4号)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渝教规办〔2025〕4号).pdf
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docx
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docx
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5.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6.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7.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8.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指南.docx
9.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doc
科研开发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