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表彰激励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和市国资委决定开展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
现将通知文件(渝人社〔2025〕84号)进行转发,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一、“渝人社〔2025〕84号”文件
文件地址:http://www.cqast.cn/htm/1349746910787203072/web/content_1349746910787203072.htm
二、基层推荐工作程序
各基层单位通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拟推荐对象人选按归口报送推荐单位。
各区县科协、人力社保、科技和国资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筛选,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需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报送推荐对象有关信息(含基本信息、事迹材料等),上传其他推荐材料、征求意见表等。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向科研开发处提交以下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征求意见表》(盖章PDF版本)、《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集体)推荐书》(Word版本)、《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集体)候选人汇总表》和有关佐证材料。
2.科研开发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2∶00时
另补充通知:科研开发处在“OA办公系统”发布通知后,接到市教委高校科技管理群通知,“市教委可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8名、先进集体候选团队2个。如学校有报奖需求,请在周五(2025年3月21日)18:00前与市教委科技处联系”。请申报人在市教委通知时间前及时与科研开发处联系。
附件:
1.
渝人社〔2025〕84 关于评选创新争先奖的通知.docx
2.
表格1:创新争先奖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xls
3.
表格2:创新争先奖——申报材料所用表格.doc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