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2023年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按照相关要求,本次申报工作将由学校统一组织并提交申报材料,现就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涪陵区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专家或领导书面推荐;
(三)申请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四)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五)2023年3月20日前有涪陵区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未结项或暂缓结项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六)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2018年以来(含2018年)被撤项的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国家、市级、区级)负责人不能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附件2:《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以及附件4:《重庆市涪陵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以上申报材料除了从涪陵区通知文件中提取以外,也可以在“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微信公众平台中下载。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人请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档于3月7日前通过“在线办公”打包发送至科研开发处办公室邮箱,材料审核无误后我部门将组织后续纸质材料准备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结项的最终成果名称需与项目立项名称完全一致;
(二)若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需结项前一个月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经区社科规划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三)最终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撰写(详见附件5)。
科研开发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