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322)要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决定实施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遴选一批创新平台进行重点培育。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申报范围、培育数量、周期和经费投入、申报程序
通知内容及填报表格详见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322)。
二、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团队认真组织填写《重庆市高校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申报书》。申报书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不超过100个页码,一式七份,用A4纸双面印制,于6月8日前报送至科研开发处,电子版发送到“在线办公”-“科研处办公室”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只统计创新平台及其人员在2019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形成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纳入统计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署名平台名称,且科研成果须与平台研究方向相吻合。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申报材料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三)请各申报团队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等,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22〕—322).doc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