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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年04月09日 cqgmyky   本站原创  审核人: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院级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学院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2012年、2013年立项和资助的在研院级科研项目均需进行中期检查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二)中期检查工作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研究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填写材料下载地址:学院首页/组织机构/管理机构/党政机构/科研开发处/办事指南/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结题模板(以下同)。
    2.学院科研开发处对照项目开题报告书及进展计划进行检查。
  (三)时间要求
    中期检查所需材料请于2014年4月14日前提交至学院科研开发处。
    二、结题验收范围、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3年12月前立项的科研项目。
  (二)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要向科研开发处提出延期结题申请,填写《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同意,报科研开发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已经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
  (三)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1.各项目组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后,可向科研开发处提出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证书》一式三份,相关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论文、软件、说明书、鉴定书等)证明材料一份;同时提交材料电子文档。
    说明:为了便于存档,提交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或复印。以上结题材料经科研开发处审核后再按统一要求装订,装订格式及规范严格按照《结题存档材料制作规范》要求执行。
    2.科研开发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科研开发处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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