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充分调动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渝府令第257号)、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 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评组发〔2013〕1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经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决定2016年开展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学院决定统一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详见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部门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10号)
二、申报方式
1﹒申报者在“社科成果评奖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的“快捷服务区”)注册,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者填写完成并提交,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步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将纸质的《申报表》、成果、相关成果或证明成果价值、影响的有关材料原件一并交至所在单位。纸质《申报表》应与申报系统所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成果、相关成果或证明成果价值、影响的有关材料原件应与申报系统所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申报材料
1﹒在“社科成果评奖系统”填报并提交。
2﹒用A4打印并装订成册的《申报表》一式5份。
3﹒成果及相关材料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包括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公开发行的著作,国内外公开报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被批示、采用、推广或结项的调研类报告,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论文、报告、佐证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
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报登记表》1份。
5﹒《申报登记表》的电子文档。
6﹒凡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四、申报时间
1﹒申报者填报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2016年8月29日前提交并报送材料到科研开发处。
2﹒单位审核提交时间:单位完成审核后,于2016年9月6日前交市社科评奖办。
请申报人学习掌握附件中的《重庆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系统使用手册》,明确申报流程,切实把握时间节点。
联系人:曹子英,72802117;许殊,72806317
附件: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10号) [点击下载]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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