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能力提升,加强开展实用技术衍生、转移和应用,服务行业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学院决定统一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三峡库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以及其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
(二)项目有一定的成熟度,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市场推广前景,以产业化、成果转化作为研究重点,着力于标准、规范、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方面的研究,能产生良好的经济社 会效益;
(三)项目前期应与市内外企业、科研院所开展了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四)项目组需至少有1名本科高校同领域专家参与研究及推广工作;
二、资助金额
本项目财政资助分年度划拨。每年资助3-5万元,资助周期为3年。项目依托单位可多方筹措配套经费,给予项目充裕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高度重视,加深对“新技术推广项目”的理解,避免将单纯的科技研究项目作为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应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从经济社会效益、推广应用效果(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示范点、中试线、生产线等)、人才培养(参研人员、培养的人才、就业等)、知识产权(论文、专利、计算机软件、专著等)、获奖等方面来衡量申报,确保项目有转化、成果有效益。
(二)学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对相关内容和数据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申报项目组要认真填写《2016年度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遵循国家和我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申报材料需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原则上不得超过80个页码,一式9份(须含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合作单位公章。
(三)各项目组要确保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注重项目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要拓宽与企业的合作思路,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将项目重点转移到提升经济社会效益上。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将《2016年度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2016年度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科研开发处,电子文档发至科研开发处办公邮箱。
联系人:曹子英,72802117;许殊,72806317
附件
1. 2016年度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点击下载]
2. 2016年度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技术推广项目汇总表 [点击下载]
科研开发处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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